【引言】 “保护消费者权益,维护消费者安全权,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”,一年一度的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刚刚过去,在过去的一年里,我市旅游部门为深入实施“旅游兴市”战略,突出抓好优化旅游服务环境,提升秦皇岛旅游服务质量,强化旅游标准意识,加强旅游投诉体系建设,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去年秦皇岛市旅游部门共接听、接待旅游投诉、咨询172件,其中旅游咨询87件,旅游投诉85件,受理有效投诉85起,办结85起,办结率为100%。
随着交通的便利和完善,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,人们逐渐将旅游变为一种生活习惯,甚至方便到可以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据市旅游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,去年我市旅游接待指标再创历史新高,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52万人次,同比增长9.9%。其中,接待国内游客2822万人次,同比增长10%,景点门票收入4.94亿元,同比增长11.6%,实现旅游总收入294亿元,同比增长14.6%,游客人均消费首次突破1000元,达到1008元。随着游客消费的增多也带来了投诉量的增加,而在消费过程中游客难免会遇到个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。如何让游客避免遭遇类似事件?遇到类似事件该如何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成为了我市旅游部门关注的热点。
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正式颁布实施,为依法治旅提供了法律依据,也为我市旅游市场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。在过去的一年里,市旅游部门针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,不断增强秦皇岛旅游“软实力”,努力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心、舒心和放心的旅游环境。同时,时值“38226;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刚刚过去,秦皇岛市旅游部门为广大游客支招,避免旅游中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,努力为游客当好旅行途中的航灯。